我所始终坚持“以党建促所建”的律所党建工作宗旨,在各级党委、省市区司
法行政机关及各级律协的领导和支持下,我所党支部先后被中共大东区委、中共
沈阳市委、中共辽宁省委授予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荣誉称号,被沈阳市委组织部授
予“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点”、“十四五规划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点”,被辽宁
省省律师行业党委及沈阳市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“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”。
同时,我们始终把“公益”二字放在心上。律所通过组织律师担任社区村屯法
律顾问、代理法律援助案件、进校园、进园区、进企业、进军营开展法治讲座
等,以及为老年人、妇女、儿童、军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献计献策,以多种
形式深度参与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,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元化、“一站
式”的法律服务,并在抗击自然灾害、社会捐赠方面,承担了律所和律师的社会
责任。